12月15日上午,建桥镇发现一处违法占耕建坟行为,当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调动机械进行拆除。
据了解,该村民在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12月初擅自动工建坟,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耕地面貌已遭破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规定。
下来,建桥镇将继续保持对违法占地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强巡查管控和部门联动执法力度,持续推进违法占地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