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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副科以上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现将《丰顺县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指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盖公章后,于2月28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住建局,无意见也需反馈。(联系人:郑元皓;联系电话:6610976;邮箱:fszjczg@163.com)
附件:丰顺县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指引.pdf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