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权责边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在《梅州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拟制了《丰顺县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审批。
联系人:胡祥习,电话:6686231,传真:6686128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 3 月27日至2019年4月2日
附件:丰顺县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丰顺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