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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4批)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7-04 15:20:34   点击:- 【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丰顺县)
(第24批 2018年6月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24批64号
D440000201806280019
有一个河沙可采区名叫枫坑采区,有一家中标单位名为丰顺县韩江源河沙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疯狂开采,在禁采时间(19:00-7:00)依旧开采进行盗采,盗采已经是常态化。造成河床降低河道方向改变,装沙的大货车造成严重扬尘,道路破损,油污和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流。与政府合同开采量和实际开采量不一致(盗采)。当地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督职责,反而充当保护伞。 丰顺县 生态,大气,水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当地镇政府及环保、水务部门核查:一、中标方是丰顺县韩江源河沙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等证件,枫坑采区作业方式为链斗式采砂船采砂,检查时现场没有进行采砂,目前正处于停工期,也没有发现货车运砂的情况,未发现有直接排放生活废水的现象,采砂船均停靠在岸边,河面上未发现有油污。中标方的采砂有效期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0日,通过招投标方式从水务部门取得许可证(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当时报名招标单位共15家,程序合法合规)。针对反映的“在禁采时间(19:00-7:00)依旧开采进行盗采”情况,2018年6月20日早上6时17分水务局执法人员接到潭江镇政府王子颖副书记反映潭江镇枫坑村存在非法采砂行为。水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现场位于丰顺县2016年度枫坑可采区范围。经调查了解,枫坑可采区于当天早上6时开始提早作业,经对采区工作负责人张琼炼及采砂船操作人叶镇军、高兵山的调查,均对违规提早作业供认不讳。 基本属实 针对丰顺韩江源河沙实业有限公司在枫坑可采区存在违法违规作业事实,县水务局依法立案查处,于2018年6月26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作业行为,停工整顿15天,并处罚款10万元。
2 第24批210号
X440000201806280039
反映梅州市丰顺县迠桥镇镇环西村有人沿河霸占霸用的情况,村民举报后,强拆没有处理干净,留有尾巴。希望督察组派人督办,不要简接。 丰顺县 其他污染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查实,村民黄志勇在建桥镇环西村大溪背占用河道违规建设了鸡舍,建桥镇政府曾于2018年1月29日对黄志勇违建的行为进行教育,当场责令黄志勇拆除违章占用河道的建筑,黄志勇于2月初对鸡舍实施了拆除,但未彻底拆除占用河道的地基。镇相关部门也多次找其谈话,要求将地基一并拆除,但黄志勇没有行动。3月19日,建桥镇有村民投诉黄志勇占用河道违章建筑的情况,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到黄志勇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黄志勇同意将剩余的违建部分进行拆除,但拆除占用河道违章建筑留下的石头较大、较多,大型运输车辆及挖掘机难以进入现场进行清理,所以有部分大型石头暂未清理。 属实 接到本次举报案件后,建桥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由建桥镇镇长罗炳元同志牵头,镇水务部门、规划办、村干部等到现场调查落实。镇、村决定,于7月2日上午开始动工,根据当事人王志勇与村干部提供的原护土墙的信息,牵出需要清理的红线,并安排了三个工人凿开地表水泥,清理部分占河违章建筑。
7月2日下午,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并协助拆除工作。在县相关部门、镇、村的教育和沟通下,王志勇积极配合,同意彻底拆除占用河道违章建筑。
7月3日上午,在镇水务部门、镇规划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三辆大型运输车辆和一辆大型挖掘机进入现场开始实施拆除。王志勇根据所划红线,将占用河道违章建筑部分进行彻底拆除,并清理因拆除占用河道违章建筑留下的石头、垃圾,彻底恢复河道原有容貌。
3 第24批212号
X440000201806280059
斌光养殖场是一家小型养猪场,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潘田镇流坑乡田背塘村,距离最近民房仅十多米。该养猪场的沼气池很少运行,粪便没有处理,病死的猪就近掩埋。村溪粪便成堆,臭气熏天,蚊蝇横飞。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 丰顺县 大气,水,土壤 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6月30日,县环保局及当地镇政府到斌光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场属私养户,于2009年建成并投入养殖。提供有营业执照(92441423L4562140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提供环评手续,共有5个猪舍,现场检查时该养户猪舍现养殖有母猪约90头、猪苗约480头、公猪3头。该场主要经营出售猪苗。配套有6个沼气池,每个约100立方米、1个氧化池约400立方米、1个过滤池50立方米、山林果树浇灌系统(现有浇灌面积约120亩)及雨污分流系统。据该场负责人介绍,该场养猪粪便部分进入沼气池,后养化池处理后,水泵抽取浇灌山林果树。沼气池、氧化池废渣送给他人作农作物及果树肥料,周边700米范围内无人居住。该场的病死猪均深埋于果树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场有直排、偷排废水的情况。检查发现,斌光养殖场氧化池没有设置遮雨棚,氧化池内储存液体较满,有溢出的风险。 部分属实 针对该场环保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场必须完善环保手续,若该场在此栏猪全部出栏后,仍未完善手续,不得继续养殖,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针对检查发现该场氧化池的问题,潘田镇政府对该场提出如下整改意见:1、该场氧化池安装遮雨棚;2、加强内部管理,将氧化池内液体及时抽送至山上灌溉。
该养猪场户主也承诺在现有存栏猪出栏前,不擅自扩大养殖规模,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污染物设施正常运行,在现有存栏猪全部出栏后,如未完善环保备案手续,将不再继续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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