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城市规划管理,确保重要项目落地,通盘考虑与统筹整体城市土地价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梅州丰顺温泉宜居城核心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Q-C03地块调整进行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凡是与本次调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人存在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本人房产所有权证),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诉、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09月19日至2019年10月8日(20天),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录指定公示网站查询、公示现场观看等方式了解相关规划内容,请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公示受理单位: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公示受理电子邮箱:zjjghg123@126.com。
3、联系电话:0753-6686616
4、现场公示地点:丰顺县城区金河大道西侧
5、公示链接网址://www.itemfoundry.com/。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9日
《梅州丰顺温泉宜居城核心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Q-C03地块调整公示文件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位于丰顺城区金河大道西侧,榕江北河北侧,该地块为控规中WQC-03地块,用地面积约19567平方米。
调整的原因
落实《丰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要求。总体规划中本地块沿东侧道路为商业用地,内部为居住用地,地块调整与总规要求相符。需启动《梅州丰顺温泉宜居城核心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工作。
调整的必要性
(1)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丰顺县委县政府对本项目高度重视,要求本项目引进专业的大型品牌经营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打造一个城市综合体项目,以改善丰顺县人民购物、休闲、娱乐、住宿的消费环境,填补丰顺县商业市场空白,提升丰顺县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2)完善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积极融入宜居宜业温泉城建设。地块周边多为沿街商业,商业品质不高、购物体验不佳,本地块调整后可活跃商业氛围、强化商业品牌;且生态酒店的设置符合国际温泉城的建设需求,能有效推动丰顺旅游业的发展。
(3)在用地属性兼容的情况下增强项目开发的弹性。
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原控规本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2)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方案绿地率、建筑限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