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有效防控风险,保证土地估价报告结果的准确、客观、公正,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方式遴选土地评估机构,承担丰顺县土地评估业务工作。现决定以现场摇号方式公开遴选3家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承接我县土地评估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为准)。
2、评估机构工商注册登记应在梅州市范围内(不含分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3、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本次遴选出的土地评估机构承担以下评估业务
1、丰顺县县域内个人、单位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补缴地价款的评估业务;
2、丰顺县县域内国有建设用地确定土地出让价、核定因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应补缴地价等评估业务。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参与遴选的土地评估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造假行为导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评估机构承担;
2、遴选上的土地评估机构应承诺自签订《入选确认书》之日起15天内在丰顺县汤坑镇城区成立办事机构,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逾期申请和逾期未到现场抽签摇号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摇号遴选资格;
4、土地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及《关于印发<丰顺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丰府办函〔2022〕164号)执行;
5、本次遴选出的土地评估机构作业期限自遴选中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日下午4:00前;
2、报名地点:丰顺县自然资源局三楼301室;
3、遴选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10:00;
4、遴选地点: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5、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3-668662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评估机构报名表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2:评估机构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