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及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水运管〔2020〕2号)的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度水库、重点堤围、电站蓄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级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丰顺县水务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2024年度重点堤围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 2024年度电站蓄水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