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将《梅州市丰顺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为期7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丰顺县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市政大道536号
电话:0753-6688836
附件:1.梅州市丰顺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梅州市丰顺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