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民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引导适龄幼儿到有资质的幼儿园入园,切实维护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有资质的公办、民办幼儿园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注意如下事项:
一、选择办园质量好的民办园。家长朋友如有需要在选择民办幼儿园时,一定要选择有证园,切勿贪图便宜,到所谓的“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小衔接学前班”“学前教育托管中心”之类的非法机构入托,在有证园入园,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因人口出生率下降,有少数民办园为抢生源而打价格战,但办园质量不高、信誉不好,请大家不要盲目选择;也有少数民办园计划提前预收第下一学期的保教费,存在卷款跑路、停办的风险,按规定,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收费,请大家提高警惕。
二、拒绝“黑校车”。民办幼儿园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正规的校车且不能超载,如发现使用“黑校车”(如面包车),请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为了您小孩的安全,家长朋友绝对不能选择使用“黑校车”的幼儿园。
三、监督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幼儿园可收取项目有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如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共三项。保教费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服务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的标准上上浮不超过50%。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相关文件执行。代收费必须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借读费、书本费、空调费、校园卡(APP)信息费、体能费、消毒费、特长班、实验班等费用,如发现幼儿园存在以上收费行为,家长可以拒交。
丰顺县各级民办园的保教费收费最高标准
丰顺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