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2023年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等文件的要求,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认真开展2023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评估如下。
一、开发区概况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和埔寨镇,由旧区和扩区两个区块组成,已取得环评批复的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930.5hm²。其中,旧区经环评批复的规划用地面积为 500hm²,位于丰顺县汤坑镇南段,东至广梅汕铁路,南至丰顺糖厂、翔龙围,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北至汶水桥头。扩区经环评批复的规划用地面积为 430.5hm²,位于丰顺县埔寨镇,东至高山下、较塘下,西至枧桥、湖洋背,南至埔寨供电所,北至塔下新寨,扩区以“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配套服务、生活配套服务区”作为发展定位。
(二)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开发区管理机构为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内设5个股室和2个直属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园区管理股、规划建设股、经济发展股、社会事务管理股,直属机构分别为:园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开发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园区管理股负责。
(三)开发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开发区共进行了两次规划环评和一次跟踪性环评。2013年编制了《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10月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意见(粤环审〔2013〕338号),批复面积为旧区 500hm²。2016年编制了《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交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并于2016年11月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意见(粤环审〔2016〕543号),批复面积为扩区 430.5hm²。2021年12月编制了《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22年1月提交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二、对比环评(跟踪环评)变化情况
(一)开发区土地规划变化情况
旧区以构建现代化工业区、综合型旅游区和花园式生态城区为总体发展目标,将旧区规划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结构清晰、工业发达、交通流畅、商贸繁荣、基础设施齐全、生态景观优美、生活方便舒适的特色经济开发区。
扩区充分利用开发区扩区位置的交通区位优势,结合地形地貌特征构建科学合理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将开发区扩区位置建设成为交通便利、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及社会和谐的幸福导向型产业集聚区。
(二)入园企业变化情况
2023年,开发区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引入,进园企业及项目一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敦促项目建设方办理环保审批相关手续。目前开发区共有企业156家,其中2023年开发区新引进企业7家,主要涉及智能制造、电子电声、光伏、家具、食用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制造行业。
(三)开发区排污总量(水、大气)增减情况
旧区和扩区无依托关系,旧区产生的废水经丰顺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至榕江北河,扩区产生的废水经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处理后外排至白石溪。
据统计,2023年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旧区废水总排放量约为6758t/d,其中企业废水约为1783t/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8.924t/a,氨氮排放量14.36t/a,二氧化硫排放量8.626t/a,氮氧化物35.224t/a;2023年扩区废水总排放量约为1240t/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692t/a,氨氮排放量5.187t/a,二氧化硫排放量68.615t/a,氮氧化物33.687t/a。由此可见,旧区和扩区的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要求,但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超过了允许排放量。
三、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变化趋势
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TSP、NOx 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TVOC、苯、甲苯、二甲苯、HCl、 NH3、H2S 和硫酸雾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中附录 D标准,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提出的以色列的环境质量标准,铬酸雾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居住区空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中铬(六价)浓度要求。
(二)地表水及流域低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变化趋势
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开发区地表水及流域低质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旧区丰顺县污水处理厂流域纳污水体榕江北河(旧区排污口上游 0.5km~下游 1.67km 河段)和扩区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流域纳污水体白石溪、龙车溪三处地表水所检“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砷、汞、铅、镉、六价铬、铜、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变化趋势
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13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中,金湖村、新埔园村、榕江北河附近、塔下村、高山下、较塘下、汤坑仔山、枧桥村、湖洋背地下水pH值监测结果较低,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变化趋势
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开发区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的要求,声环境监测共设置了50个监测点,分别布置在开发区旧区和扩区四周边界以及附近村庄,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 2 类、3 类及 4 类标准要求,开发区及周边整体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变化趋势
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开发区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通过对旧区和扩区区域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点处表层样中镉、铬、汞、砷、铜、铅、锌、镍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
四、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一)项目准入执行情况
开发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丰顺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项目)及其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函〔2020〕256号)文件,围绕产业发展主导产业和环保准入清单要求,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严禁引进重污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一类污染物的项目。入园企业申请项目表均经环保部门审查把关,对环保部门提出有异议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避免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出现污染转移问题。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情况
开发区现有企业基本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投产企业基本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全力推进开发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情况
开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工作,通过丰顺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及时公开园区相关工作动态,主要涉及开发区党日活动宣传、土地招租、部门决预算、绩效自评、招商入园企业信息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推进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对开发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2023年度生态环境风险事故及环境执法情况
加强部门配合,强化企业的监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开展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清理等联合检查行动,倒逼企业做好环保工作。加强对采用生物质燃料或天气燃料为燃料的锅炉使用企业监管,严禁使用燃煤,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加强固废处理方面监管,各相关企业能做到有效和安全地暂存和管理危险废弃物,并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同时,联合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强化开发区内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对各类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6个100%”的防尘措施,对园区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和带泥上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扬、洒、漏”和乱倒放行为。2023年,开发区内引入企业生产运营以后无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管理情况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发区编制了《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 年12 月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此外,开发区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监控措施,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促各企业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发区内重点企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企业在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启动和运行,最大限度减轻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六)清洁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开发区内现有企业大多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生产稳定性强,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高,设备配置合理,具有低污染,高效率的特点。目前开发区内现有已建成企业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其次少量企业涉及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总体上开发区能源结构较清洁,能源结构将进一步清洁化。现有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基本为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大部分原辅材料可再生利用,并且在运输、储存的过程中严格管理,对环境污染较小。现有企业产品质量高,使用中向环境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少,大部分产品废弃后可回收循环利用。开发区的现有大部分企业均已采取或拟采取有效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治理和处置措施。开发区现有企业基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了环评批复,并及时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综合以上分析,开发区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总体尚可,但是部分企业在水污染控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需结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
(七)建立环境监控体系情况
按照开发区环评批复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2023年度启动了丰顺经济开发区核定范围的环境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目前全面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五、园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1、旧区雨污分流不到位,存在雨污混流的情况。
2、旧区、扩区均未实施中水回用工程。
3、开发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超出规划环评总量控制指标。
(二)整改措施
1、旧区加快雨污分流建设进度,推进实施区域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随着开发区旧区结合“三旧”改造实行“退二进三”,旧区工业企业逐步退出旧区。
2、加大对有废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整治和清退,确保开发区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评批复范围内。
3、加快推进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提高开发区中水回用量,减少尾水的排放,以降低对纳污水体的环境压力。
六、总结
2023年开发区新引进项目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全部项目都依法依规开展立项、规划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没有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此外,开发区通过加强环保管理,有效地保持了环境质量的优良稳定,开发区纳污水体、环境空气质量、内声质量等均达到国家规定及省环保厅环评批复的相关标准要求。入园项目都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的项目。开发区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没有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省挂牌督办情况。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