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丰顺县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刘宇等3人通过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杨国智等10人通过技术员职称评审,黄梓超等4人通过助理工程师职称考核认定(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受理单位: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
受理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顺和路51号
电话:6610982
邮编:514300
受理单位: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受理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庄园路2号
电话:6688300
邮编:514300
附件:
1.2023年度丰顺县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2.2023年度丰顺县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