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丰顺县邓旋等48人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丰顺县教育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通讯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河滨新城顺风路1号
联系人:张裕贤、陈定红
电话:6618639
邮编:514300
附件:2023年度梅州市丰顺县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丰顺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