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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顺县韩江流域河道智能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信息公告

来源:本网   2024-08-08 11:29:52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现将丰顺县韩江流域河道智能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设备启用日期

监控对象及行为

法律依据

1

丰顺留隍镇溪北村(经度116.471477,纬度23.978461)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2

丰顺留隍镇圩镇(经度116. 461749,纬度23.917316)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3

丰顺留隍镇圩镇(经度116.474447,纬度23.919829)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4

丰顺留隍镇环市村(经度116.451541,纬度23.901546)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5

丰顺留隍镇新埔村(经度116.466233,纬度23.888009)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6

丰顺留隍镇葛布村(经度116.495653,纬度23.872743)

2024年8月2日

河道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丰顺县水务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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