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公资土字[2024]第32号
经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地块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凡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参与地块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
编号T2024-043地块应承诺固定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二)
编号T2024-044地块应承诺固定投资额不低于19000万元,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切换“梅州市”,在首页“交易系统”栏目选择“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土矿、产权系统登录)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梅州土地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03日在“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T2024-043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3日9时30分;T2024-044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3日10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拍卖会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资格审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拍卖出让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竞买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自助绑定,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理数字证书、注册和激活,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属政府储备土地,界线清楚,权属无争议,按现状净地拍卖出让。其中:编号T2024-044地块范围内涉及建筑物占地34.21平方米、建筑面积187.77平方米,已由汤坑镇人民政府作出没收的行政处罚,土地及地块范围内建筑物一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包括用地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缴纳。 (五)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北路1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753-668662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