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及根据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小水电分类整改电站验收销号工作,现对通过验收的小水电站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在此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县水务局农村水利水电股反映,联系电话:0753—6688873;联系人:黄美君。逾期不再受理有异议的来电或来信、来函。
丰顺县水务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丰顺县水电站分类整改县级验收表(整改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