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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0-10 11:12:39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意见进行公示。

一、清理意见

拟废止的文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1

《丰顺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

丰府办〔2022〕6号

二、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自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三、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至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53-6181802,电子邮箱:fscyy6181800@163.com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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