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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的公示

来源:本网   2025-04-01 17:49:27   点击:-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情况表编号:44142320250001)。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项目成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为完善汕昆(梅汕)高速公路(丰顺段)人民群众出行服务品质化需求,提升服务区服务水平,推动北斗服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局部调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拟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2470公顷,2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LS02位于汤西镇和安村、石江村。使用前,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区域基础设施用地7.2470公顷;使用后,落实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7.2470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丰顺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后,丰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均保持不变,丰顺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2470公顷。

  四、公示方式

  公示机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41-202548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www.itemfoundry.com

  电子邮箱:zzjkjghg@163.com

  联系电话:0753-6686616

  公示截止日期202548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丰顺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北斗服务区改造扩建工程)”字样)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4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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