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方案,现将我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下同)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四)报考公安特警、法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在
(二)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考生应提供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的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需递补面试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五) 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承诺书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
四、面试
(一)面试地点和时间。面试考场设在梅州市友谊宾馆(地址:梅州市区彬芳大道52号),
(二)面试要求。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用EMS另寄给考生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地点和面试考场,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附件: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