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统一要求,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
报考梅州市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符合加分相关条件的考生需携带《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岗位的县(市、区)人社局(报考蕉岭县各岗位的考生需到蕉岭县委组织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加分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逾期未提供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
附件: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加分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