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梅州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梅州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丰顺县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定于2023年3月18日-19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考试报到时间
教育类:2023年3月18日上午8︰45前
卫生类:2023年3月19日上午8︰45前
三、考试报到地点
教育类:丰顺县教育局3楼
卫生类:丰顺县人民医院门诊楼11楼
四、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心理素质考核方式进行。
卫生类面试采用病例分析方式,每个考生15分钟。
教育类面试采用上台试讲方式,每个考生15分钟。
心理素质考核采用测评系统进行测评(30分钟)。
五、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面试成绩60.00分及以上的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心理测评室进行心理测评,考生按要求自行登录测评系统进行测评,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心理素质考核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评合格。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选再进入考察环节。若某一岗位不足3人报考的,用人单位视应聘者综合素质等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引进,确定不予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若通过考试的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需提供本人书面放弃声明,如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梅州市委人才办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带好二代身份证(原件)自行提前到达面试地点,进行验证签到。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进场,减少人员聚集,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中共丰顺县委组织部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