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徐伟才同志任县扶贫办主任;
徐镜如同志任县人防办主任;
王文砌同志任县商业企业总公司总经理;
马绍夺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罗燕波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卢宝敏同志任县法制局副局长、副主任科员;
叶织南同志任县球山中学校长;
刘辉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锦州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勇胜同志任县公安局汤坑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剑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汤坑镇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镇分局局长职务;
冯丹心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想鑫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国贞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城镇分局教导员职务;
彭锦云同志任县环保和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李志盟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陈福凑同志县扶贫办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丰 顺 县 人 事 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