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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人常[2016]53号 关于杨伟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16-12-30 17:54:14   点击:- 【 字体: 】  

丰顺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1230日依法通过:

任命:

杨伟雄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刘和亮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丰良人民法庭庭长;

吴如棣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淑婷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彭清焱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免去:

杨伟雄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海奎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丰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和亮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汤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如棣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淑婷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朱春生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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