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 序号 | 一级事项名称 | 二级事项名称 | 事项性质 | 设立依据 | 内容要求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载体) | 公开时限 | 所属层级 | 五公开类别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1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1.1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指南(核发) | 行政审批 | 1.《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八条2.《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第二条、第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1.2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指南(变更) | 行政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六条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十一条3.《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3食品生产许可服务指南(注销) | 行政审批 | 1.《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第四条、第十一条2.《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三十六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4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核发) | 行政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2.《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规[2017]1号)第三条、第五条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四条、第六条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号)第四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5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变更) | 行政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六条、第二十七条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号)第四条4.《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6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注销) | 行政审批 | 1.《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2.《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粤食药监办食餐[2016]36号)第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六、三十六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2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公共服务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条 | 公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3 | 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 3.1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核准) | 行政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十二条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3.2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变更) | 行政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六条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3.3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注销) | 行政审批 | 1.《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 公示项目包括: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4 |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 公共服务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条 | 公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5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第四章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公示项目包括: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第六十七、第六十八、第六十九、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零九、一百一十条。 | 公示项目包括: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一、许可证合法有效,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与实际经营相符合。二、经营条件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贮存区域分开设置,及时报告外设贮存场所。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四、主要负责人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相关记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采购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有记录。过期、变质或回收的食品有显著标志,或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食品贮存、加工、陈列及“三防”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食品贮存隔墙离地距离在10厘米以上。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现场抽查未发现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现场抽查大米检测报告含有重金属检验项目。现场抽查未发现经营其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六、抽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抽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含宣传资料)的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抽查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6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第四章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公示项目包括: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第六十八、第六十九、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九、一百一十条。 | 公示项目包括: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一、许可证合法有效,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与实际经营相符合。二、经营条件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贮存区域分开设置,及时报告外设贮存场所。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四、主要负责人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有相关记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相关记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所采购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有记录。过期、变质或回收的食品有显著标志,或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食品贮存、加工、陈列及“三防”等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食品贮存隔墙离地距离在10厘米以上。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现场抽查未发现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现场抽查未发现经营其他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食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六、抽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抽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含宣传资料)的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抽查的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七、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并按规定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抽查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经省级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抽查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经营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批次全项目检验报告。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7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行政检查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网站应及时公开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内容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8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公示项目包括:主体资格、经营条件、购销管理、储存管理、广告管理、质量追踪、经营行为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9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公示项目包括:主体资格、产品合法性、经营条件、产品营销、广告宣传、标签标识、产品质量追踪责任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0 |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药品管理法》 | 公示项目包括:主体资格、经营条件、购销管理、储存管理、广告管理、质量追踪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1 | 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 | 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公示项目包括: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2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国务院令第503号)2.《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36号)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7.《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9.《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10.《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1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5.《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1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 公示项目包括: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3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5.《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原卫生部令第72号)6.《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1年原卫生部令第81号)8.《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10.《反兴奋剂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 公示项目包括: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4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令修订)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4.《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6.《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 | 公示项目包括: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5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监督发〔2005〕190号)3.《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结果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6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公共服务 |
| 公示项目包括:公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等内容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公共服务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示项目包括:公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内容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8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公共服务 | 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国务院令第503号)第十九条第二款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修订)第六十一条第一款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2016国家食药总局令第21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 受理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1.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
食品药品监管 | 19 |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公共服务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示项目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1.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公共服务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公示项目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丰顺县市场监管局 | 丰顺县人民政府网(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级 | 服务 | 全社会 | 主动公开 | 县级、乡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