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司法局 | ■政府网站■微信号■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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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治宣传教育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司法局 | 同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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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