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监督检查 | 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广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4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指南 |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批信息 | 1.低保人员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 | 办事指南 |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审批信息 | 1.特困人员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9 | 临时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0 | 办事指南 | 1.临时救助标准按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合理确立,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人均计算。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 | 审核审批信息 |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2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 政策法规文件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民字[2019]3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3号)等。 | 《政府住处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办事指南 | 1、标准: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民字[2019]3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3号)等。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审批信息 | 1、特困人员名单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民字[2019]3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3号)等。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内 | 丰顺县民政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