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县拟收储以下2宗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5日
公示机关: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路北路1号
邮政编码:514300、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753-6686699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