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顺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丰顺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强对丰顺县已建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逐步建立健全村镇供水用水规范化管理,确保供水安全及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丰顺实际,制定本办法,并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有: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四章 工程管理,第五章 水源与水质管理,第六章 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财务管理,第七章 奖惩,第八章 附则。
三、实施《办法》操作指引
(一)本办法适用于丰顺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供水管理、监督和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村镇供水是指镇以下区域(含乡镇、农场),利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为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及其他用水的活动。村镇供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取水和输水设施、水处理设施、管道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二)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成立管理单位或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行专业化管理和农民用水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三)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个人)应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所有用水户必须安装水表,按计量收费。严禁用水户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和私接管道取水。
(四)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经费投入机制,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财政补助及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项目运行维护的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