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丰顺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关于《丰顺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政策解读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22〕13号)要求,我县制定了《丰顺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工作方案,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制订文件背景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有力助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文明美丽幸福城乡格局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城乡环境工作有序进行,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22〕13号)方案精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两美”办牵头单位)起草了《丰顺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22〕13号)方案精神,在前期对全县各相关部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丰顺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坚持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丰顺县特色更加突出,城乡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实现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基本构建富庶文明美丽幸福城乡格局。
二是工作任务。包含“5大行动、30项工程”工作任务等内容。
三是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投入保障、加强督查测评、加强舆论宣传等内容。
五、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向各相关单位致征求意见稿,经汇总意见,各相关单位都无意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