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丰顺县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根据《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卫函〔2023〕33号)(以下简称市医养结合方案)要求,我县制定了《丰顺县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工作方案,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制订文件背景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养老和卫生资源,丰顺县医养结合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全县康养和医养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向社会提供优质医养结合服务,特编制本方案。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做好梅州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医养结合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市医养结合方案》精神,县卫生健康局起草了《丰顺县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市医养结合方案》精神,在前期对全县各相关部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丰顺县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打通“从医到养、由养转医”快速转换的便捷通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促进丰顺社会和谐发展。2025年底前建设总体目标为:全县登记5家及以上医养结合机构,建成1至2家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二是工作任务。包含“4大要求、10项细化措施”工作任务等内容。
三是保障措施。包含加强部门协作和宏观调控、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价格政策等内容。
五、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向各相关单位致征求意见稿,经汇总意见,各相关单位都无意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