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安办函〔2015〕78号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
梅江区 “9·2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梅江区人民政府:
9月22日,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顺丽花木场发生1起因触电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梅市安委〔2014〕2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并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