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乐广高速清远
路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清远、韶关市人民政府:
6月23日上午,位于清远市境内的乐广高速公路南行K224路段发生一起韶关籍大型客车侧翻单方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22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清远市人民政府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清远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清远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请韶关市人民政府派人参加并全力支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