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豪庭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你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参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你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和七十九条等规定,构成自行停业的事实。本局已于2023年3月8日在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itemfoundry.com/zwgk/zdlyxxgk/spypaq/xzcfxx/content/post_2456950.html)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告知拟向上述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述企业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举行听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吊销梅州市豪庭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的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不服上述处罚决定的企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丰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债权债务由股东组织清算组清算。上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吊销企业名单公示
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