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梅州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梅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2016-2020年,梅州市财政将在整合现有产业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总额20亿元,用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一是每年安排3亿元,设立政策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二是每年安排补助、奖励、贴息类专项资金1亿元,全面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三是每年安排促进外经贸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每年安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支持企业“上网触电”。五是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六是支持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香港和境外上市融资。七是每年安排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为主导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即将出台的《意见》是近年来我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内容分为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六大部分。其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主要从优化财政扶持资源配置、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全面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等方面,明确了财政扶持资金的总额、扶持方向和方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主要从鼓励民营企业扩产增效、支持“个转企”“小升规”等方面,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提档升级、发展壮大。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部分从大力打造“双创”平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提出了有关政策支持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部分从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信贷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