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在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下,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再次推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新措施。其中跟群众日常生活最密切相关的业务莫过于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以及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两项业务了。两项措施固然十分方便,但是其中的细节和注意事项,即将购车或作为车主的您真的了解吗?下面的内容请您认真看。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是指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
车辆销售企业不等于车辆登记销售企业
车辆销售企业仅负责基本的车辆销售,群众购车后仍需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查验和上牌入户业务。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是指企业内直接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可共用周边其他企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车辆销售企业。该类企业可以实现车辆查验、选号、发放临牌等“一站式”服务,群众不用再前往车管所办理。但前提是群众已经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机动车辆,其无法实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便利程度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不等于实施快捷代办的车辆登记销售企业
为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按照6项措施有关要求,我省选择了部分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实行快捷代办。与以往车辆登记销售企业不同,实施快捷代办的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可以在销售前实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同时提供购置保险、缴税等服务,群众购车后直接选号办牌,当场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正式号牌邮递到家,减少群众办事等候时间。
目前,我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茂名、阳江、东莞、中山、揭阳等10个城市中的部分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可以推行快捷代办服务(企业信息见下表),其余车辆登记销售企业仍采用传统模式,即群众在购车后,才能进行车辆查验和信息录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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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在所有车辆登记销售企业推广快捷代办模式,并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实现销售网点全覆盖。
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措施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业务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业务是指非营运小客车转籍到异地的,车主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往返。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只适用于单纯的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情形
此次推出的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改革措施实现了广东省全域覆盖,大大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转籍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群众办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业务,享有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到迁出地车管所提档、验车便利的前提是该项业务不涉及到车辆过户。
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措施
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
本次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中还有1项为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其中具体内容包括:对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的,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再发放纸质牌证。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出内地使用,无需重新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申请经港珠澳大桥通行的临时入境牌证,是有条件的:
对于往来港澳地区且不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珠海市的,需要首先向香港运输署(或澳门交通事务局)递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珠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再按规定发放电子牌证;
对于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入珠海市的,必须符合《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有关规定,关于牌证申请具体事宜,请向珠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