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160号)的文件精神,市局决定自2015年12月31日18时起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2月23日0时起,全市各户籍窗口停止受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的申请,同时市局将调校常住人口管理信息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届时将无法在系统中受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申请。
二、各地户政部门、户籍派出所已受理的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务必于12月31日18时前办结。2016年1月1日0时起,全市取消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传达到基层各户籍派出所,及时向群众发布相关通知、布告,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