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华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丰顺县惠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3-201707-20301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惠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8,5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丰顺县惠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所属
分支机构, 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原件(或提供在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人公章),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授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信息};
2、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安全证书、网页防篡改系统、虚拟化防火墙、自助查询机)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5、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5日 至 2017年07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鸿华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3221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53-686800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华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322125 |
传真:0753-2226125 | 邮编:514000 |
(三)采购人:丰顺县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 |
联系人:罗俊祥 | 联系电话:0753-6868003 |
传真:0753-6868003 | 邮编:5143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鸿华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