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4年制定并实施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将于今年届满,为确保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我委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登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http://www.gzcc.gov.cn)页面即可获得。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3875085。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486 号之 2,邮编:510000)或电子邮件(zsbzdk@163.com)形式反馈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