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案件组:
9月25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第29批来电203号信访举报问题,反映“小胜镇三坑村甲埔李某阳的养猪场,养殖产生的臭味、噪音,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已持续三年多,曾向镇政府反映过,但问题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对举报件进行研判,确定了由县政协副主席陈新化为包案领导,小胜镇人民政府为牵头部门,所涉职能部门配合,立即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落实,经县有关部门、属地镇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该养殖问题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李某阳的养猪场位于小胜镇三坑村甲埔,总面积为100.9平方米,为半包围砖房,窗户用纱网和广告布屏蔽,其中饲料房为全包围砖房,面积7.3平方米,猪舍面积93.6平方米,养有母猪7条,小猪17条;建有三级化粪池,产生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排到养猪场后十米左右的沟渠,该养殖户属于规模化以下养殖。该养殖点周边仅有一户居民,居住点距离养猪场约20米,养猪场养殖过程中的臭味、噪声会对该户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9月26日工作专组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及信访人反映情况如下:
1.李某阳在2015年在被投诉地点养羊和养鸡等,由于经济效益不好,于2015年底改为养猪;投诉者2000年至2018年在广州番禺居住,由于老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于2017年拆旧重建。
2.投诉者于2019年房屋建成后,多次和李某阳沟通,协商搬迁养猪点的事宜,与李某阳达成搬迁补偿口头协议,后因诸多原因未实施。
3.经镇多次协助调解并协商搬迁养猪点事宜,今年8月,投诉者与李某阳达成搬迁补偿口头协议,投诉者自愿支持李某阳2万元用于搬迁和建设新养猪点,目前新养殖点已基本完工,因投诉者反悔,该养殖点已停工,小胜镇多次召集双方协商仍未果。
二、调处情况
9月27日经小胜镇政府协调处理,目前已做通养户的思想工作。李某阳承诺在15日内清退养殖生猪,并对原养殖点进行消杀,彻底解决气味、噪声扰民问题。期间,李某阳在养猪场靠居民居住的方向使用特质挡风材料进行隔挡,减轻气味散发和降噪。
10月27日,小胜镇工作人员到养猪场进行检查,生猪已经清理完毕。12月17日,县督导组和小胜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再次到该养猪场进行复查,未发现复养情况,整改工作已经完成。鉴于上述情况,我县申请对该信访问题进行办结。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