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内容 |
1 | 丰环审〔2020〕25号 | 关于丰顺县雄兴泰建材厂石料、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丰顺县雄兴泰建材厂 | 2020/09/17 | 项目位于丰顺县埔寨镇埔北村崇和善堂背后(地理坐标:E116.144038°,N23.653276°),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3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包括制砂车间、石料加工区、成品车间、办公室等,生产规模为:年产建筑石料7万立方米、机制砂8万立方米。 |
2 | 丰环审〔2020〕26号 | 关于丰顺县汤坑联顺环保砖厂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丰顺县汤坑联顺环保砖厂 | 2020/9/17 | 项目位于丰顺县汤坑镇赤草村黄竹坑(地理坐标:23.790403°N,116.152613°E),总投资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33.33m2,建筑面积300m2,采用矿山尾矿从事深化加工生产机制砂,主要设备有:破碎机、粉碎机、喂料机、脱水筛、制砂机、震动筛、压泥机等,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雾炮机、喷淋系统等环保设施,年产量24万立方米。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传真:0753—6688513。
附件:
25号关于丰顺县雄兴泰建材厂石料、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26号关于丰顺县汤坑联顺环保砖厂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