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汤西石湖村综合石场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汤西石湖村综合石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丰顺县汤西镇新湖村乌石埂
项目概况: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汤西石湖村综合石场项目于2006年6月获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0年12月6日-2023年12月6日,现有矿区生产能力为5万立方米/年,矿区范围为0.0677km2,开采标高为+150.0~+40.0m。2018年3月7日丰顺县人民政府(丰府函[2018]22号)签发《关于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汤西石湖村综合石场申请扩大范围的批复》,同意采石场变更矿区范围,矿区范围变更为0.1005km2,+152.0m~+30.0m,计划生产规模为20万立方米/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源
联系电话:13923045570
地址:丰顺县汤西镇新湖村乌石埂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76267886
电子邮箱:8041275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8号第二层B、C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丰顺金宿石材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