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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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丰顺县 |
建设单位 | 丰顺县殡仪馆 |
项目概况 | 丰顺县殡仪馆拟在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兵营村藤坪(丰顺县殡仪馆火葬场用地范围内)建设“丰顺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下称“本项目”),该项目新建一栋 5层骨灰楼,一栋 2 层殡仪馆,一栋 4 层综合服务楼、一栋 6 层倒班楼及食堂、一栋 1 层卫生间及配电房、一座牌坊楼,一座遗物祭品焚烧处。 |
环评机构 | 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烟尘、SO2、NOX、 CO、HCl、二噁 英类经“水喷淋+旋 风除尘器+活 性炭吸附”后 通过12m 高烟 囱排放 (DA005);油烟经油烟净化器 处理后引至楼 顶排放;2、 喷淋除尘废水:依托火葬场一 体化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达标 后回用于厂区 绿化浇灌(污 水处理设施工艺:格栅+调节 池+生物接触 氧化池+消毒);4、生活垃圾、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 部门处置;废活性炭、水膜除尘塔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