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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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县雁洋镇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始建于2001年,位于梅县区雁洋镇,地理坐标:N24°23′47″,E116°17′32″;生产销售电解铜箔制品,目前实际生产能力3600吨/年。为适应市场需求,该公司计划投资80000万元建设“1.5万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6500吨/年生产线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规模为3500吨/年,三期工程规模为5000吨/年。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全厂电解铜箔生产规模可达到18600吨/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厂区用地面积,在厂区内新增建设厂房。 |
1、生产废水主要为生箔、表面处理的水洗工序产生的含铜、含酸清洗废水,经纯水制备工艺处理后暂存于纯水池,回用于生箔、表面处理的水洗工序;纯水制备工艺产生的浓水进入综合污水池沉淀,和酸雾净化塔定期更换废水一起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再回用流至纯水制备;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少部分生产废水一同再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严者后经1600m的排污管道排入厂址东北面的湖丘涌。 2、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对生产车间地面和四周采取防渗措施和防腐措施,以确保项目运行时跑冒的废水不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危废暂存点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并做好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并根据化学特性和物理形态分类堆放,贴上危险标识;废水处理设施应在池底铺设防渗透膜,降低渗透水对地下水的影响;生产、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实行地面硬化,设顶棚和围墙,避免固废被雨水淋溶而流失,达到不扬散、不流失、不渗漏的要求。 3、大气主要污染源为溶铜、生箔、表面处理工序排出的硫酸雾,酸雾经集气罩收集、酸雾净化塔去除酸雾;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均由管道输送到高效酸雾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由管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气筒高空排放,高效酸雾净化塔的处理效率为98%以上,硫酸雾经采取酸雾净化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硫酸雾35mg/m3的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排放。 4、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等措施从声源上、传播途径上及总平面布置上控制设备运行噪声,以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各主要噪声源降噪措施和自然衰减后,厂区北面、东面、西面、南面的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标准的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树脂、含铜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废包装物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固废废物经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合理处置,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的。 6、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生产过程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硫酸、氢氧化钠和盐酸)在运输、贮存、生产使用过程发生泄漏的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酸性废气和含铜、酸废水事故性排放,当上述污染物不能有效的治理或者安全处置,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和处理措施后,包括优化厂区布局、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风险事故防范力度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措施,技改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本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发出问卷90份,(个人调查表81份,单位调查表9份),调查结果显示:所有个人和单位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