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与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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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食品生产与仓储物流项目 |
梅州市新中泰实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N24°34'30.76"、E116° 8'59.22",用地面积为40870.0m2,建筑基底面积为10346.4m2,建筑面积56177.6m2,设有5栋厂房(4栋为工业厂房、1栋为仓储用房)和2栋办公楼。工业厂房主要租与进行农副产品生产的企业,不设置餐饮、娱乐行业;仓储用房主要进行豆制品及副食品等运输农副产品(不设冷库)的仓储、配送,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项目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55万元。 |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雨水地表径流,施工人员就近安置于项目附近居民区,施工期不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外排,施工废水沉淀预处理后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雨水地表径流通过加强绿化、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及装修废气,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篷布等措施,车辆尾气通过适当设置绿化带阻隔,合理布置通道、车位等措施,装修废气通过使用绿色建材、保持室内通风等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车辆尾气通过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地下车库设置通风系统,加强首层及周边地区绿化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即要求处理效率达到60%以上,排放浓度≤2 mg/m3)排放要求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和运输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西面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标准要求,其他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废料卖给废品回收公司或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运营期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