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项目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南礤村。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8年11月14日 ~ 2018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11亿元,项目占地337740m2,建筑面积4786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口综合服务区、飞瀑体验区、生态山林区等配套设施,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项目主要为入口服务区(不含入口镜湖温泉区)、飞瀑体验区,建筑面积为10269m2。二期建设项目主要为入口服务区(入口镜湖温泉区)、生态山林区,总建筑面积为32600m2。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825969333
通讯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沿江路76号飞泉实业有限公司
三、 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2883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1106房之96房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29843219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丰顺县汤西镇范围内。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及附近企业单位等。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供自己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解决。
丰顺县揭岭飞泉国际旅游风景区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