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又进入企业自评环节。省环保厅近日印发《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操作指引》(下称《指引》),对企业提供21个评价指标如何评分,以及企业如何准备文件、证书等材料提供明确的指引、说明,并建立网上填报系统。省环保厅介绍,参评企业须于今年1月1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则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
一、排放达标:蓝绿牌硬指标
根据环保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简称《评价办法》)规定,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据了解,《指引》21项指标中,“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和“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两项指标评分权重各占15%,几乎占到总评分的1/3。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是企业获评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的重要前提。
据了解,企业排污口达标率按照监督性监测结果计算,所有排污口达标率都在100%以上,则得满分100分。如有排污口达标率低于50%,则得0分。
行政处罚指标方面,企业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以及未被限期改正或责令改正的,得100分。如受到行政处罚则得0分。
二、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信用降级
《指引》中权重比例排第三的指标是“环境风险管理”,评分权重占到了10%。企业须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并按规定投保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才能得到满分100分。
即使是一般突发事件,之前评为优良的也会遭遇信用降级。任何时候,如果参评企业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其信用等级将下调一级,并向社会公布。如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则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
想获评绿牌,企业还得自己加码。据介绍,获评绿牌企业的前提是不能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形,且21个评价指标须均获得满分100;此外,还需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自愿开展《评价办法》第十四条所列两种(含两种)以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