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环解查(扣)字[2018]06号
丰顺县环境保护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王凡(汤西镇新岭村工业园废旧电器拆解场经营者)
经营场所:丰顺县汤西镇新岭村工业园
我局于2018年10月10日依法对你经营的汤西镇新岭村工业园废旧电器拆解场产生的污染物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丰顺县环查扣字[2018]06号),因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丰顺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