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梅州城区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及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 )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 (综 一A19017号 )要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 )的 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 )等有关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就制定梅州城区管道燃气非居民配气价格及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非居民配气价格
非居民配气价格 :0.98元 /立方米
二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 ):4.81元 /立方米
三、取消非居民用户容量气价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 )规定 ,梅州城区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两部制气价改成实行单一计量气价 ,取消容量气价。已缴交过容量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应低于现行最高限价协商定价。
四、执行范围及时间
执行范围 :梅州城区及广梅产业园
执行时间 :2020年4月 20日起执行 ,有效期 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