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和《关于印发丰顺县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2019〕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现有刘必飞等3人符合申领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部门:丰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53-6688225(电话);0753-6686569(传真)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