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经实地调查和审核申请资料,现有2家单位符合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条件,拟初步认定为丰顺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现予以公示。
丰顺县2021年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拟认定名单
1、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受理部门:丰顺县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联系电话及传真:6686962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