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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申报建设丰顺县“南粤家政”
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公告

来源:本网   2022-06-08 16:48:36   点击:- 【 字体: 】  

根据《中共丰顺县委办公室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顺县“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委办字〔2021〕54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家政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家政公共服务水平,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个集“服务+培训+就业+调解”于一体的一站式“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家政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主体

以条件成熟且有意愿的家政服务企业为建设主体,按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有关要求和标准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示范站应具备的基础条件

(一)场地设施。有固定场地,可利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场地要具备日常办公及网络运营条件。

(二)运营团队。有明确的运营管理主体,有较为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具备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纳入实名制管理,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专项能力或培训经历。

(三)规章制度。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指引等公开上墙。

三、示范站应具有的主要功能

(一)家政服务。整合和链接各类资源,积极与社区医院、社区养老、社区助残、图书馆、休闲室、便民食堂等建立合作服务关系,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

(二)技能培训。灵活多样地开展家政技能培训,通过家政知识讲座、基本实操培训等课程,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社区群众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

(三)促进就业。吸纳辖区内有从事家政行业意愿的人员,通过“培训+就业”的模式,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四)调解维权。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四、建设和评定

建设主体按照《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中附件1《“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丰顺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指导。建成后由相关部门组成评定小组,根据《“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指引(试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授牌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

五、报名和审批程序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2、《项目申报书》(需有初步建设计划书或简要的建设计划说明,电子文档或扫描件);3、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选取,并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意向建设主体。

(三)在建设过程中,由丰顺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指导,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现场考察、评估认定。

(四)建成后经评定达标的,经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并挂牌运营。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18时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位林;联系电话:(0753)6688230

联系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

电子邮箱:fsxjyj203@163.com 

附件:丰顺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申报表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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